推广机制:行政引导+项目牵引+效益诱导
运作模式:政府主导+农户参与
技术/模式:[GEF(世界环境基金)项目管理模式]
典型问题:平原河岸保护
博乐市地处中国西北边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天山支脉科古尔王琴山西段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南部。北以阿拉套山为分水岭与哈萨克斯坦国为界。国界线长约119公里。地理区域为北纬44�20′至北纬45�23′,东经80�39′至82�44′之间。博乐市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城市。博乐市东西长164.7公里,南北宽117.5公里,总面积79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817万公顷,均为灌溉农田;林地面积6.5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8%,活立木总蓄积量519.5万立方米;辖区有天然草场56.75万公顷;可利用草场面积55.43万公顷,实际利用草场面积39.84万公顷;地表水年均径流量12.12亿立方,地下水储量2.89亿立方。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夏热勒津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区,土地总面积800公顷,其中:耕地203.6公顷,主要种植棉花;水产业面积23.33公顷,主要种植莲花。夏热勒津村的土壤类型主要是以粗质、沙性土为主,土壤结构不好。所有棉花桔杆的持续清除加剧了土壤的恶化,导致土壤有机物水平的进一步降低、土壤结构变坏和土壤结壳情况的加重,从而需要不断增加化肥的施用量。同时,博尔塔拉河迅期泛滥冲刷沿河河岸、淹没该村的低洼土地,水蚀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受到损失。鉴于上述原因将博乐市GEF-OP12项目点选在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夏热勒津村。
项目开展过程
1.编制《博乐市贝林乡夏热勒津村土地退化防治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示范点规划实施方案》(2006年11月)。相关专家指导,多次深入示范点开展参与式的规划工作,与市、乡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利益的群体座谈沟通,采取农村参与式调查方法(简称PRA),召开村民集体访谈会,运用资源图、农事季节历等,进行民意调查,查摆土地退化的主要问题,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成立了项目执行办公室及项目 实施协调领导小组。为保证项目的实施,博乐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林业、农业、财政、水利、交通、畜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执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配备兼职人员;贝林乡政府成立了项目办;夏热勒津村选举6名村民代表成立项目实施小组。2006年4月一2008年6月为项目设计实施阶段,2008年3月一2009年6月为继续监测阶段。
3.签订了GEF-OP12土地退化综合治理生态系统示范点建设合作协议。为做好示范点建设,新疆项目办与博乐市项目办签订了《新疆GEF-OP12土地退化防治综合生态系统示范点建设合作协议》;市项目办与示范村签订了((新疆GEF-OP12土地退化防治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示范点建设合作协议》,明确了任务、目标、责任等。
4.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具体内容。
(1)能力培训:成立了农民田间学校,从2006年至目前已组织村民培训43期,受训人员达到1 804人、次。
(2)实施滩涂造林和防洪坝修建:利用春季造林时机,组织村民参加绿化家园活动,开展滩涂造林,共实施滩涂造林地3片7块,植树31 180株,参加植树活动人数526人,保存率达到85%以上,苗高达1.2米左右。结合滩涂造林,大兴防洪坝建设,修成防洪坝六座。
(3)效益监测:根据新疆GEF-OP12项目土地退化防治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示范点规划实施管理意见,确定专职人员2名(市、乡项目执行办各一名)认真作好了各项监测工作,并详实准确的记录了监测数据。
摘编自《以治理水蚀为重点 搞好土地退化防治项目示范点建设》,博乐市GEF项目办 巴图加图、成勇,新疆林业,2010.4